工商总局:贯彻落实《纲要》积极推进商标战略

  国知网讯 据国家工商总局消息,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在参加云南省商标工作座谈会和云南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会议时指出,要坚持把推进商标战略作为实现“四个统一”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不动摇,坚持把“商标强企、商标富农”作为商标战略实施重点不放松,坚持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不手软。

  付双建强调,6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了商标方面的四大战略任务,各级工商机关要站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商标工作的两个转变,即从重商标注册向商标注册和商标战略实施并重转变,从重数量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

  谈到落实《纲要》中商标战略任务的问题,付双建指出,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商标事业、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履行培育、发展和保护商标的职责,充分发挥商标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推动农村农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方面,付双建要求,要积极支持企业使用自主商标,引导企业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争创驰名商标。要鼓励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维护商标权益,参与国际竞争。要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武器打击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引导企业加强商标管理工作,推动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档次和品牌美誉度,提升品牌附加值,引导企业学会经营品牌,使品牌价值不断延伸。

  针对《纲要》中提出的“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的商标战略任务,付双建指出,要积极借鉴陕西省“一所一标”工作的经验,加强对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引导农民和农业企业、农村经济组织进行商标注册。要主动上门服务,协助申请人申请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大力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的产业模式,通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提升农产品档次,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企业增收、农民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付双建同时要求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涉农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付双建要求,工商部门要继续发挥商标行政保护网络健全、行动迅速、程序简便的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要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开展经常性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广泛推广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大力整顿商品零售市场;加强对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商标权利人的联系,建立商标权利人商标权益的自我保护鼓励机制与打击侵权行为的扶持机制。要加大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假冒驰名商标、傍名牌等侵犯驰名商标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要适时开展有力的驰名商标专项保护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08-07-17